聲級計自定義頻率計權的使用
發布時間: 2015-07-29 點擊次數: 1179次
聲級計自定義頻率計權的使用 |
在AWA6228型多功用聲級計和AWA6291型實時信號剖析儀中,除了按規范規劃的A、C和Z頻率計權特性外,增加了自定義頻率計權功用,用戶能夠依據需要在各個1/3倍頻程基地頻率點設置頻率計權因子,儀器在進行1/3倍頻程實時頻譜剖析時,關于測得的每個1/3倍頻程頻帶聲壓級按照設定自定義頻率計權因子計權,然后合變成某一自定義的計權聲級。 例如,在JGJ/T 170-2009《城市軌道交通導致建筑物振蕩與二次幅射噪聲限值及其丈量方法規范》中要求丈量頻率規模16 Hz~200 Hz的室內二次輻射噪聲,就能夠使用自定義頻率計權功用,在自定義頻率計權菜單下,將16 Hz~200 Hz頻率規模內的各個1/3 倍頻程基地頻率的計權因子設定為聲級計規范規則的A計權因子(見表),一起將其它基地頻率點的計權因子設置為-INF(即-∞)。 儀器會依據自定義的計權因子,在丈量其它參數的一起,丈量出自定義的計權聲壓級,并用W-U表明,這兒直接讀出了頻率規模16 Hz~200 Hz的室內二次輻射噪聲的聲壓級值,該聲壓級值既能夠是瞬時值,也能夠是等效聲級、zui大聲級或zui小聲級。 當然,該功用還有別的的使用,這兒紛歧一介紹。 |